关于开展新乡市一中 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05:12:36浏览次数:4767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心理学、用心理学”活动的开展,促进教师心理专业成长,全面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交流推广成功做法,学校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广大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每天面对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将他们的成长过程、我们教育的过程及时地记载、整理,同时运用已有的理论、经验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就形成了一个个案例。
现将活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教师全员参加,欢迎其他教职工积极参加。
二、案例内容
参评案例,应是近三年来对个别有代表性学生心理问题或部分学生共性心理问题进行帮助、教育的归纳总结(面向广大学生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在此列)。案例要求具有典型性,具有探讨价值和一定的借鉴意义。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防控,鼓励教师关注疫情给学生心理带来的影响,探索解决相关典型心理问题的对策。
案例一般应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1.学生心理问题的表现及一般性描述;
2.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干预、疏导)的过程性记录(如对学生心理问题形成的分析和结论性意见,对此问题的干预策略,帮扶措施等);
3.教师对个案进行干预工作的思考和总结(如帮扶过程中成功的经验或困惑问题,需调整或改进的方面等)。
三、案例要求
1.真实性。参评案例的内容必须是本人亲自进行的教育教学实践,严禁抄袭。引用资料必须注明出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全校通报批评。
2.保密性。参评案例的整理应严格遵循心理教育的保密原则,对案例中学生的关键信息要做技术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隐私。
3.科学性。参评案例要符合学生的心理成长特点和规律,以教育学、心理学理论为基础,以学生的心理特征为主线。
4.文字表述清楚、条理清晰、语言精炼、生动形象。内容不少于2000字。
5.格式要求:A4页面,标题小二号宋体,摘要五号楷体,正文采用小四宋体,行间距1.5倍。
四、活动安排
1.报送方式:班主任、教师以年级为单位集体报送,其他人员以处室为单位集体报送。各部门将案例电子稿和汇总表一并发送到科研处邮箱(xxyz_kyc@126.com)
2.报送时间: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9日
五、评奖办法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科研处、学生处将组织有关专家(校外中学及高校专家)、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评比,按照参评总数的20%、40%、30%评选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和展示,优秀案例将编入“新乡市一中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集”。
注:1.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作品不参与评奖。
2.参评情况及评选结果将计入学期末班主任量化考核中。
新乡市第一中学
2020年4月
附件:新乡市一中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参评案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