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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优秀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6 09:41:29浏览次数:3262

新教法〔2013143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市区各民办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等印发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及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和国家、省、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法制教育论文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努力提高中小学法制课教育效果。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制教育论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我市法制教育实际,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进入课堂主渠道,将学生的法制教育与各学科教学密切结合,把法制教育内容积极渗透在各学科教学之中,努力探索新时期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成为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三、论文内容

1、如何利用学科教学中的有关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的经验、方法与成就;

3、学生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的有关思考与建议。

四、工作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学生法制教育与学科教育的结合;联系实际,内容真实、生动。

2、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的论文一式两份,20005000字,A4纸打印。论文封面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应填写《新乡市“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论文汇总表》(见附件),于2013515前报送市教育局文秘室(301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wj121@126.com

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报送论文时要认真把关,严格筛选,确保质量,切实杜绝网上抄袭现象,发现抄袭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减少下次报送数量。

四、评审与奖励

1、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由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2、市教育局将选其中部分优秀论文参加省教育厅评选,并由省教育厅进行评奖,获奖者将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

    联系人:郝伟杰,联系电话:351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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