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14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市区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在教育系统实施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测试对象
(一) 在职教师
1.尚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
2.按照省教育厅、省语委(教语办〔2007〕263号)文件精神,2001年底以前所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终止使用。
(二)在校学生
1.市属高校2014年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毕业生。
(三)社会其他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4月 8 日至18日;
(二)报名要求:
1.县(市、区)及局属各学校包括公、民办幼儿园以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居住在县(市、区)的社会其他人员由该县(市、区)语委办统一组织报名。在职教师报名时须持正式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在校学生集体报名学校需出具学生学籍花名册(学籍号、身份证号)。
2.新乡市区社会其他人员可直接到市语委办报名,报名时需持正式身份证(市语委办地址:新乡市南环路与丰华街交叉口新乡市教育局418房间)。
3.县(市、区)集体依照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工作单位、所教学科、联系电话顺序用Excel表格报名;在校学生集体依照以上内容将所教学科填为师范生(或非师范生),用Excel表格录入报名。汇总后发至 ywb418@163.com邮箱
三、收费依据
依据豫财豫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5号文件要求收费。
四、测试时间安排
1.4、5月对在校学生进行测试,测试地点原则上在受测学校进行。
2.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加测试人员要求
1.受测教师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准考证和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在校学生和社会其他人员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在校学生可持学生证原件)进入考场。
2.受测人员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现场采集信息后,方可入场。
3.由于今年实行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因此未受培训人员必须提前上网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考试流程”学习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4.受测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5.有下列情况一经发现取消测试资格:
(1)在考区内大声喧哗影响测试的;
(2)未按时参加测试的;
(3)替他人测试和被替者。
新乡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