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一中节约考评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6-03-03 04:04:24浏览次数:3530
为了积极响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打造低碳校园、绿色校园,使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班级节约考评:
1、节约用电:管理办法以教学班为单位每个月记录一次,(有教室位置较为特殊、影响采光的,将适当增减用电额度),各班月耗电量由总务处委派电工登记。各班用电量将按电价折合排队。
2、班级用品:各班要按规定领取教学用品、卫生工具、锁具、纸笔、钟表等物品,使用爱惜,更不得人为损坏。各班所领取物品按其价格总额排队,若有人为损坏将加倍计入总额。
3、教室固定资产:各教室的黑板、讲台桌、多媒体设备、门窗、窗帘、电源插座、饮水设备、墙壁等,均不得人为损坏,凡人为损坏者将按价赔偿,并依具体情况扣除班级积分。发现有意破坏校园的各项公共财物者,也将按照具体情况赔偿扣分,并计入本班总分。
师生应爱护学校的所有公共财产。班级公共财产考评以学期为单位进行,以上各项将以每个校区每个年级各班总分排队,排在前三分之一的班级按比例分为A、B、C档,在期末考评中加5、3、1分,后三分之一的班级按比例分为D、E、F档分别减1、3、5分。
二、关于个人节约:
个人节约以自己使用的课桌凳为主,每位同学所使用的课桌凳若有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并按价格计入班级积分。
三、本制度在校长会通过后公布实施。
新乡市第一中学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