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8-01-05 05:58:04浏览次数:4634
教办安全〔2017〕890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火灾风险提示函》(豫防安办函〔2017〕60号),今年以来,全省学校共发生火灾72起,直接财产损失28万元,无人员伤亡,学生宿舍火灾占1/3。典型火灾案例有:4月20日、7月17日,河南理工大学兰园、梅园学生宿舍分别发生火灾,起火原因均为违规用电。6月21日,新乡医学院一实验室通风橱因长期工作导致用电设备发热引发火灾,过火面积24平方米。
当前已进入冬季,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取暖用火用电量较大,各种火灾风险隐患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11月18日18时15分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一建筑发生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12月1日4时01分,天津市河西区泰禾金尊府发生火灾,共造成10人死亡,5人受轻伤。12月10日,广东省海丰县公平镇日兴社区一小档口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12月11日,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大北汪镇一洗浴中心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进一步要求如下:
一、全面组织发动。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2017〕1011号)要求,紧密结合高层建筑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迅速对本地、本学校(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有效措施对策,切实予以解决。要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深化宣传教育。要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分级分批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要坚持以案说法,集中组织开展以“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菜演练、完成一次假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务求取得实效。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LED屏幕提示、制作宣传图版、悬挂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推送官方微博微信校讯通信息等各种形式方法,高频次宣传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提升教职工和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校园火灾抗御能力。
三、狠抓责任落实。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了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原则,明确指出“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消防管理规定,逐级明晰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因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下属单位,要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