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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28 08:43:14浏览次数:4731

 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镇,办事处,新东区,区直各部门,依法治区成员单位:
3 月 1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决定从 4 月下旬开始至 12 月底在
全社会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为更好贯彻落实“尊崇宪法、学
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现制定我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 中 共 共 新 新 乡 乡 市 市 红 红 旗 旗 区 区 委 委 宣 宣 传 传  部
红 旗 区 司 法 局
红 旗 区 依 法 治 区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文 文件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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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的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目标和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
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
国有机统一,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
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区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通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
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
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
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区作出新的贡献。
三、活动时间和主要内容
活动时间从 4 月 20 日开始,12 月 31 日结束。活动内容
有:
(一)举办“法治红旗大讲堂”,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
机关。区依法治区办公室联合区委宣传部举办区委中心组
“法治讲堂”,进行宪法知识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
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全区每个国家机关要组织一次党组通
读宪法、举办一次宪法知识讲座、举行一次宪法宣誓活动、
组织一场宪法知识考试等“四个一”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增
强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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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宪法权威。
(二)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活动,注重青
少年宪法意识的养成。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扎实推进“新时代
法治校园”建设活动,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抓好各类学校的宪法宣传,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法
治进校园活动,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开
设宪法宣传教育课,组织宪法主题座谈会和班会队会团会,
开展中小学校“晨读宪法”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
基地作用,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
增强青少年宪法体验,引导青少年从小学习宪法、尊崇宪法,
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三)深化“法律六进”,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
育深入基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
联要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宪法法律宣
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宪法学习宣
传,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帮助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推动
宪法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对换届选举后新上任的村居“两
委”干部进行宪法专题培训,组织宪法宣誓仪式,激励村“两
委”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广泛开展“宪法
进万家”活动,以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为
契机,广泛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
等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
采取悬挂横幅、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宪法读本、
法治文艺演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宪法走入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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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四)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网络。
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各类媒体作用,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
行动,积极运用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
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
有深度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网上宪法法律知识竞
赛、宪法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等新媒体主题宣传活动,
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组织参加河
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开展的“学宪法,签到打卡送红包”
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微信公众号“法治新乡”和“新乡
普法”5 至 12 月每月举办一期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
(五)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宪法宣传进公共场
所。全区国家机关凡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均要在户外悬挂宪
法宣传横幅(集中在 4 月下旬至 5 月下旬和 12 月份两个时
间段),在宣传栏粘贴宪法宣传内容;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在
所管理和服务的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
等人群集中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
等宣传宪法知识。各单位要积极运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服务
窗口触摸屏、公共交通等载体,推送宪法学习宣传内容,提
高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
教育基地要突出宪法内容,做好宪法元素与法治文化阵地设
施有机融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认真组织开展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
传活动。着重在 12 月 4 日国家宪法日前后,联合相关部门,
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宪法学习宣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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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再一次掀起宪
法学习的热潮,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培植全社会法
治信仰,推动全民守法。
四、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做到有利于加强和维护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
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有利于调动
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
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社会
全面进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
动自觉,以最高标准组织好宪法宣传。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
法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
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
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整合部门资源,结合各自职
能,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
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的规定,
适时对各单位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进行督查,对开展活动不力
的单位,将发出督办提醒函。同时,将把今年各单位开展宪
法学习宣传活动列入今年依法行政考核和“七五”普法中期
督导内容进行督促检查。
(四)创新载体,加强宣传报道。各部门要主动与新闻
媒体联系沟通,及时将本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及成效通过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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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上下联动的
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和本行业的
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要求于 5 月 18
前把此次宪法宣传活动的方案、推进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
人及联系电话报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
及时向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和典型经验做法(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
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067656;
邮箱:xxshqqpfb@163.com。
中共新乡市红旗区委宣传部 红旗区司法局
红旗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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