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数学教具使用规定出台
发布时间:2012-11-05 01:31:15浏览次数:2780
一、本套教具由保管室保管,数学教研室全体教师使用。
二、按新老校区班数比例分配教具的套数。
三、教具使用以备课组为单位借用,备课组长签字后即可借用,分配给备课组教师个人保管和使用;
四、教具使用必须提前一周办理借用手续;
五、所借教具必须精心保护,切勿损坏丢失;不得将教具存放在家中;如非正常使用有损坏丢失者,必须照价赔偿;
六、借用教具必须用毕即还,确因教学需要延长借期的,可以续借,总计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学期;
七、教具借出或使用归还后,保持教具的整齐和完整,管理员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的,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八、本校教具未经学校的批准,一律不得外借他人,借用教师也不得转借他人。经学校批准外借的,管理员必须检验和保存有领导签字的借据,并按时索还,损坏丢失者必须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