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部管理育人再探
发布时间:2014-11-16 09:48:06浏览次数:2589
初中部管理育人再探
马 锐
一、管理育人的概念与内涵
管理育人“指管理者在执行规章制度,开展管理活动的过程中,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人们良好的思想作风和道德行为的方法。管理育人就是把管理同教育结合起来,在教育中有管理,在管理中有教育。管理育人是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性德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德育的一条重要途径。 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就曾明确指出:“要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同时,要从政策和制度上保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落实。”
管理是育人,这是教育学的一条重要原理。它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对受教育者进行的一系列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知识技能,培养思想品德,开发智力和体力的活动,以便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服务的人。没有规矩不能成为方圆。要想在知识、技能、思想品德、智力、体力方面按照预先规定的规格来培养人才,就必须根据这种规格的要求,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和管理办法去管理教育学生,否则,学校教育就难以完成社会赋予自己的任务。因此,历来教育家都把管理作为教育学的重要原理加以研究。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把教育过程分为三个部分:管理、教学和道德教育。他在《普通教育学》一书中指出:“如果不坚强而温和地抓住管理的缰绳,任何功课的教育都是不可能的”.我国的教育家在继承历史上优秀教育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新的管理教育原理:“管理既是教育的前提,又是教育的手段和结果”。这就表明管理也是育人。
二、“管理育人”的实践路径
第一,规章制度育人。
无论是教学管理还是后勤服务管理、学生管理,都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各项具体的规章制度(包括以育人为目的的校规校纪),要求管理对象乃至管理者自己自觉遵守。作为育人的一种具体路径,规章制度育人的目的主要是促进人们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掌握,促进人们确立遵守规章制度的思想基础,形成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制度育人的起点是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又具深刻的德育内涵、明确的德育目标的规章制度,即:制度本身应与德育目标相一致。
规章制度育人这一路径还可分为三个处于不同阶段的实践环节:(1)制度的宣讲。要求管理部门首先要向管理人员和被管理者讲清规章制度的必要性与具体内容,并要求认真执行、自觉遵守。(2)制度的约束与行为养成。也即通过管理人员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使管理对象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在反复练习、纠正的过程中循序渐进地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3)奖惩教育。即利用对其优良思想行为的肯定、表扬与奖励或对错误言行的批评、惩罚的手段达到育人的功效。奖惩的目的在于促使人们分清是非、善恶、优劣,激起人们的羞恶感、荣辱感,巩固积极的教育成果。因此,奖惩必须及时、适当,做到赏罚分明,并结合一定的说理和引导,不能为奖惩而奖惩,这样才能使奖惩真正起到德育作用。
第二,校园环境育人。
管理的一个直接目的就是营造适于人成长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这两者都不同程度地会对人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产生影响。整齐有序的校园规划,洁净宜人的校园环境,富有内涵的校园装饰,丰富多彩的教室布置,并不单纯体现为形式美,而是让人在感受这种自然之美时,不仅神爽气清,还能使心灵得到净化,精神得到振奋,性情得到陶冶,文明行为风尚也可由此得以形成。至于张贴名人画像、警句、校训等,设立校史展览室、学校荣誉室等做法,则既美化了校园,更为人们直接提供了学习的榜样、努力的方向和前进的力量。通过管理,还会形成一定的组织环境,人际关系协调与互助友爱,教职员工的热情周到、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这些都会促进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促进,还会使这种组织环境对学生的影响深刻而又长远。
第三,实践教育与活动锻炼育人。
这是指组织人们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劳动实践,使思想觉悟、认识能力和践行能力得到不断提高。这一路径对师生员工都是适用的,它可具体通过社会调查、建校劳动、勤工助学、文体活动、社会服务及其他公益劳动等各种形式,使人们了解国情、了解社会,学习工农,体验生活,以此抵御不劳而获、贪图安逸、鄙视劳动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态度和艰苦奋斗的精神,锻炼其劳动技能,养成热爱劳动和珍惜劳动成果的良好习惯。
要使以上活动方式达到育德的目的,首先必须让教育对象明确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比如初中部初二年级即将进行的远足拉练活动,前期的动员与宣讲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远足活动本身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如果人们参加活动是盲目、被动的,甚至还带有抵触情绪,即使活动的客观结果符合组织者的预期,也并不意味着人们的主观世界得到了改造,并不意味着德育目的的实现。其次,必须注意对活动的过程、结果进行总结,使人们在活动中所得到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从而巩固教育成果。最后,还要注重活动过程中的指导与纠偏,对于活动过程绝不能放任自流。此外,还要教育学生做到诚实、虚心,不耻下问,养成良好的劳动品格。
第四,具体行为的指导与干预。
这一路径的选用主要是基于管理对象的个别行为或行为倾向,尤其是其消极的行为或行为倾向。对已出现的不良行为,它的作用主要是纠偏,并防止更大的错误行为发生;对于尚未发展成实际行动的消极行为倾向,它的作用则主要是预防。通过指导和干预管理对象的具体行为实现育人的目标,要求管理者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其一,要有德育的责任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推诿扯皮;其二,要有德育的敏感性,特别是对不良的行为倾向,只有通过细致深入的观察、了解,才能发现苗头,及时找到原因,并对症下药地解决问题;其三,要反应敏捷,针对突发性行为或事件要能冷静对待,妥善处理;其四,还要方法得当,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不能以简章粗暴地批评或处分或以处分相威胁来代替德育。如果做到以上几点,这种针对性很强的德育活动一般都能收效显著。
第五,交往、互动中的疏导与心理辅导。
一个管理者,只要是德育的“有心人”,往往会通过管理活动,与被管理者结成一定的交往关系,产生经常性的人际互动,这种交往和互动需要基本的人际平等理念和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关切态度来维系。而这种经常性的交往和互动意味着管理者已经创设了一个易使育人对象畅所欲言、表达真实想法从而发现思想行为问题的心理环境。这不仅使管理者有机会在交往过程中进行疏导和心理辅导,从而解开思想疙瘩、激励其积极上进,而且以一种平易近人的方式避免了人们通常对德育怀有的“说教”之类的偏见,具有更强的可接受性。针对教职工的管理与德育尤以利用这一路径为宜。
第六,管理者积极的自我形象和人格魅力的展示。
这实际上是学校中通过榜样作用实现德育目标的重要路径。一般地说,“榜样具有两种基本价值:示范价值和激励价值”。这两种价值的实现,要求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必须体现出良好的职业态度和竭诚为管理对象服务的精神,必须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执纪严明。只有这样,才能确立其“身正”的良好的自我形象,从而以其示范、感染和激励,达到“不令而行”的教育效果。还需强调,管理者的人格育人不仅表现在管理过程之中,就管理者而言,其人生经历、处世态度、行为风格、谈吐举止、仪态身姿都会对他人产生思想道德方面的影响,从而具有德育的功效。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他们尤其喜欢注视教职工在日常生活中细微琐事上的行为表现,而后品评之、鄙视之或模仿之。因此,管理者必须严格自律,谨言慎行,保证对他人产生正向的示范、感染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为人师表”不仅应是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也是学校管理者必须认真践行的。
第七,管理方式的濡染。
从表面上看,管理方式主要对管理绩效产生影响,但其中的某些因素则不仅会影响人们对学校、社会的看法,还会成为人们行为方式的范本。这主要表现在:管理的人本化趋势会引导人们关心人、爱护人,并以此作为一般的行为准则;管理的日益科学化、现代化会引导人们在未来的学习、工作中注重科学精神、现代意识的培育;管理作风的民主化会培育人们的民主意识及其行为的民主化倾向。与此相反,管理方式中的陈旧观念、错误方法和不良作风则会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也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三、推行管理育人的背景之习主席在教师节上的讲话(供学习)
怎样才能成为好老师呢?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自己好老师的形象。做好老师,是每一个老师应该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也是每一个老师的理想和追求。我想,好老师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各有千秋、各显身手,但有一些共同的、必不可少的特质。
第一,做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陶行知先生说,教师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学生是“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老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责任。正确理想信念是教书育人、播种未来的指路明灯。不能想象一个没有正确理想信念的人能够成为好老师。唐代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第一位的。一个老师,如果只知道“授业”、“解惑”而不“传道”,不能说这个老师是完全称职的,充其量只能是“经师”、“句读之师”,而非“人师”了。古人云:“经师易求,人师难得。”一个优秀的老师,应该是“经师”和“人师”的统一,既要精于“授业”、“解惑”,更要以“传道”为责任和使命。好老师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要明确意识到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
我们的教育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党和人民需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好老师的理想信念应该以这一要求为基准。广大教师要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的职责。要注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好老师应该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让一代又一代年轻人都成为实现我们民族梦想的正能量。
广大教师要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润物细无声地浸润学生们的心田、转化为日常行为,增强学生的价值判断能力、价值选择能力、价值塑造能力,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做好老师,要有道德情操。老师的人格力量和人格魅力是成功教育的重要条件。“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老师对学生的影响,离不开老师的学识和能力,更离不开老师为人处世、于国于民、于公于私所持的价值观。一个老师如果在是非、曲直、善恶、义利、得失等方面老出问题,怎么能担起立德树人的责任?广大教师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特别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师者,人之模范也。”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必须是道德高尚的人群。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老师是学生道德修养的镜子。好老师应该取法乎上、见贤思齐,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师德是深厚的知识修养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教育培养,更需要老师自我修养。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应该是每一个老师的不懈追求和行为常态。好老师要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奉献精神,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好老师的道德情操最终要体现到对所从事职业的忠诚和热爱上来。好老师应该执着于教书育人。我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做老师就要热爱教育工作,不能把教育岗位仅仅作为一个养家糊口的职业。有了为事业奋斗的志向,才能在老师这个岗位上干得有滋有味,干出好成绩。如果身在学校却心在商场或心在官场,在金钱、物欲、名利同人格的较量中把握不住自己,那是当不好老师的。
第三,做好老师,要有扎实学识。老师自古就被称为“智者”。俗话说,前人强不如后人强,家庭如此,国家、民族更是如此。只有我们的孩子们学好知识了、学好本领了、懂得更多了,他们才能更强,我们的国家、民族才能更强。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是老师的基本素质,其中知识是根本基础。学生往往可以原谅老师严厉刻板,但不能原谅老师学识浅薄。“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知识储备不足、视野不够,教学中必然捉襟见肘,更谈不上游刃有余。
国外有教育家说过:“为了使学生获得一点知识的亮光,教师应吸进整个光的海洋。”在信息时代做好老师,自己所知道的必须大大超过要教给学生的范围,不仅要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好老师还应该是智慧型的老师,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的智慧,既授人以鱼,又授人以渔,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陶行知先生说:“出世便是破蒙,进棺材才算毕业。”这就要求老师始终处于学习状态,站在知识发展前沿,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充实、拓展、提高自己。过去讲,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要有一桶水,现在看,这个要求已经不够了,应该是要有一潭水。
第四,做好老师,要有仁爱之心。教育是一门“仁而爱人”的事业,爱是教育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好老师应该是仁师,没有爱心的人不可能成为好老师。高尔基说:“谁爱孩子,孩子就爱谁。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可以教育孩子。”教育风格可以各显身手,但爱是永恒的主题。爱心是学生打开知识之门、启迪心智的开始,爱心能够滋润浇开学生美丽的心灵之花。老师的爱,既包括爱岗位、爱学生,也包括爱一切美好的事物。
有人说,好老师的眼神应该是慈爱、友善、温情的,透着智慧、透着真情。好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应该是充满爱心和信任的,在严爱相济的前提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好老师要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滋润学生的心田,使自己成为学生的好朋友和贴心人。好老师应该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
有爱才有责任。好老师应该懂得,选择当老师就选择了责任,就要尽到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责任,并把这种责任体现到平凡、普通、细微的教学管理之中。正是因为爱教育、爱学生,我们很多老师才有了用一辈子备一堂课、用一辈子在三尺讲台默默奉献的力量,才有了在学生遇到危难时挺身而出的勇气,才有了敢于攻克新知新学的锐气。老师责任心有多大,人生舞台就有多大。
老师还要具有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宽容学生的品质。离开了尊重、理解、宽容同样谈不上教育。“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教也多术,就是要求老师具有尊重、理解、宽容的品质。这本身就是一种伟大的教育力量。受到尊重、得到理解、得到宽容,是每一个人在人生各阶段都不可缺少的心理需要,儿童和青少年更是如此。一些调查材料反映,尊重学生越来越成为好老师的重要标准。好老师应该懂得既尊重学生,使学生充满自信、昂首挺胸,又通过尊重学生的言传身教教育学生尊重他人。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老师面对的是一个个性格爱好、脾气秉性、兴趣特长、家庭情况、学习状况不一的学生,必须精心加以引导和培育,不能因为有的学生不讨自己喜欢、不对自己胃口就冷淡、排斥,更不能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对所谓的“差生”甚至问题学生,老师更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帮助。老师在学生心目中具有重要位置,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好老师一定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理解学生的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善于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长处和闪光点,让所有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
好老师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教学管理实践中、在教育改革发展中锻炼成长起来的。衷心祝愿每个教师都能成为符合党和人民要求、学生喜欢和敬佩的好老师,希望每个孩子都能遇到好老师。
“三寸粉笔,三尺讲台系国运;一颗丹心,一生秉烛铸民魂。”今天的学生就是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广大教师就是打造这支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希望全国广大教师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真情献给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的工作中不断创造新业绩。
四、推行管理育人的目标及原则
第一,“管理育人”的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新课程理念,指导学生学会生活、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创新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责任心强。人格健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管理育人的原则:
1、严管厚爱原则
从教育学的角度出发,严格的教学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育人目标的关键,是建立良好学风的基础。管理本身就是一种导向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的种种规范化教育。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有的是提倡性的或称为激励性的。例如学校制定的“优秀学生评选”、“奖学金评定”等规定,是给学生指出学习奋斗的方向。而有的则属于约束性质的,诸如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学生考场规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是培养教育学生在行动上应遵守的准则,起到督促的作用。管理者只有利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去要求学生,才能达到加强管理,严谨治学的目的。
2、循循善诱原则
思想教育是管理从严的基础。学生存在的问题总是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表现出来。笔者所说的严,是指行为管理从严,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必须坚持疏导的方针。疏导即是疏通、引导。而疏通就是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引导就是循循善诱.说服教育。疏通是为了正确的引导,引导是疏通的继续。教育者就是要在疏通中坚持正面引导,在引导中疏通,又疏又导.疏导结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明确学习目的,为成为“四有”人才而努力学习。 要达到疏导目的,必须注意疏导的内容和方法的结合。 疏导就是要用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党的光荣传统、社会主义的建设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党的方针政策,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教育学生爱党、爱祖国、爱人民。帮助其树立远大的理想。培养学生明确的学习目的。明白只有现在努力学习,才能适应祖国未来的需要。 疏导就是要用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约束学生的行为,用正确的观点批评错误言行,达到正面教育的目的。疏导必须坚持说理,即用疏导的内容向学生讲清道理。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分清哪些是正确的,应该学习和发扬,哪些是错误的,应该抛弃,并引以为戒。比如要学生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就必须事先让学生了解、熟悉、牢记学籍管理规定。当学生违纪后,在教育学生时,要帮助学生分析犯错误的根源,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只有学生提高了思想认识,才能杜绝今后再犯。
3、育人育心、一视同仁原则
塑造良好的心灵,指导他们健康成长。从“爱”字出发才能发挥青少年学生的优势,克服其弱点。教师对学生爱得深,爱得真切,学生才会尊敬教师,接受教育。只有爱学生有诚心,教育学生才能做到十分耐心,了解学生就会非常细心,为学生服务才是一片热心。爱是教育、引导、管理好学生的动力。 要爱学生首先必须尊重学生。“尊重”是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基本政治原则;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决定了在政治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关系。而建立在这种共同的政治基础上的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平等的同志式的关系。要反对那种师道尊严,以教育者自居,封建家长式的“我说你听,我打你通”的粗暴作法。提倡教师与学生交朋友。只有这样相互尊重,才能做到相互关心,相互信任,提高育人的效果。
对学生“施爱”必须一视同仁。对于学习优等生,在肯定他们优点的同时,要提醒他们防止骄傲自满 或“耍小聪明.”等不足之处。对于学习差生,要信任他们,这些学生大部分是基础差,或方法不当,或偏科所致,要鼓励他们增强信心,找出原因,迎头赶上。对于受过学纪处分的学生,要亲近他们,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教育他们吸取教训,严守纪律,并注意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只要他们有进步,要正面肯定,鼓励他们努力改正缺点,不断进步。切忌冷嘲热讽,歧视他们。这些学生本身有自卑感,如再冷眼相待,无异于雪上加霜,于管理育人不利。
4、言传重于身教原则
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的思想行为表现、管理导向以及管理成果的物化形态都会对人构成德育影响。这种影响在管理过程之前、之后同样存在,并非与管理过程严格的同时性,更何况即使管理者离开管理过程,其社会角色仍被人们知觉为管理者,故此时仍应维持其管理者的角色形象,履行一定的育人职责。管理活动的开展和管理者角色的维持一起,构成了管理者角色行为的整体。
管理育人并不要求管理者直接对教育对象进行思想观念的传导,更不能是管理者抛开管理工作进行德育活动。管理育人主要在各自负责领域借助于制度、教师、环境、榜样作用等达成对人的德育影响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管理者可以采用制度宣讲、奖惩教育、行为指导与干预等方法完成一些直接的德育工作,比如教学管理部门的考风考纪宣传、校园管理部门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人的批评教育等,但这些往往是零散而非系统的、偶然而非经常的,其德育内容也是不确定的,因时因人因事而各有不同。故此,管理育人既不能仅仅局限于管理过程中,更不能仅仅局限于这种直接面向学生的德育活动,它应当以管理者的角色行为为中心,在更广的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更经常地对他人施加更深刻的影响。”
三、管理育人新措施(附件)
1、组建初中部学生会(附件1)
2、组建初中部志愿者协会(附件2)
3、组建初中部社团(待定)
4、明确、细化常规管理章程(待定)
附件1:
2014—2015学一中南区初中部学生会组建计划
你有为同学服务的志愿吗?你有一技之长吗?你有领导队友的智慧和勇气吗?你有未被发掘的潜能和才华吗?是否觉得自己空有一身才干和抱负而没有用武之地呢,那么,选择南区初中部学生会吧!这是一个让你展现才华的最佳舞台,是一片证明能力的天地,让自己在众多同龄人中崭露头角,让自己的初中生活从这里起飞!
一、南区初中部学生会介绍:
南区初中部学生会是学生自主管理组织,是初中部管理的参与者,是初中部领导的好帮手,是锻炼能力的最佳场所。南区初中部学生会主要由各年级学生会骨干和全初中部品学兼优的积极分子组成,主要负责对值周班的管理,完成初中部迟到、卫生、跑操、眼操的检查,初中部门口值勤、食堂光盘活动的监督。
二、组建框架:
1、主席团(4人):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负责上传下达,对日常事务监督,并领导各个部门完成工作。
2、纪检部(12人):部长1名、副部长1名、部员10名,负责学生会内部检查、迟到、仪容仪表、日常行为检查等。
3、卫生部(12人):部长1名、副部长1名,部员10名,负责大扫除、卫生检查等。
4、生活部(12人):部长1名、副部长1名、部员10名,负责食堂、初中部园文明监督岗、建议收集等。
5、文体部(12人):部长1名、副部长1名、部员10名,负责各类体育活动、初中部园文化建设、板报检查、跑操等。
三、组建计划:
通过两轮打分完成选拔,分高者入选。
第一轮,通过简历方式筛选。
第二轮,通过第一轮的同学进入第二轮,参加竞职演讲,完成最终选拔。
新乡市一中初中部
2014年11月4日
附件2:
一中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一中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有纪律、有组织的学生组织,为了保证本协会服务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结合初中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一中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一中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协会是在校初中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组织学生从事社会志愿者服务的公益性组织。
第二条 协会在组织活动中,遵循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究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 青少年志愿者行动的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提高自我,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推动学校及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校和社会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的素质。为改善社会风气和建设初中部学习、文明风气做出贡献。
第四条 青少年志愿者行动的口号: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
第五条 青少年志愿者行动的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 青少年志愿者行动的基本任务:
(一)根据“立足校园,服务社区,面向社会”的指导思想,以“一切为了同学,为了一切同学,为了同学一切”为行动指南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二)改善社会和学校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初中部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弘扬奉献、互助精神,在校内外拓展和建设青少年志愿者服务基地,组织带领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进行服务。
(四)倡导进取理念,引导初中部同学向先进学习,向极限挑战;自加压力、不断进取,塑造自己的品格,提高自己的能力。
(五)引导校园先进文化,带动初中部同学形成“传承文明 追求卓越”的精神。
(六)调动广大青少年志愿者的积极性,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的道德整体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和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七)倡导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八)为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以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
(九)发挥对初中部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导向作用,推动青少年志愿者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规划、组织初中部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与其它社团和志愿者组织的交流,促进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青少年志愿者行动的基本特征:
(一)具有时代性。青少年志愿者行动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它弘扬新风正气,是新时期动员青少年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有效途径;它引导当代青少年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成长成才,成为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二)强调自愿性。 青少年志愿者行动以激发基于道义、良知、同情心和公民社会责任感等青少年内心行为动机为主要动员手段。组织者公开招募,参加者自愿报名,充分尊重了当代青少年平等参与的意识。
(三)群众性。由于符合青少年的愿望和社会的需求,青少年志愿者行动具有强烈的社会感召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一项以青少年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群众性活动。
(四)实践性。青少年志愿者行动是一种生机勃勃的群众性社会实践活动,它既是实实在在的社会服务活动,又包含着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是两者有机的结合,具有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弘扬新风的功能。青少年志愿者实实在在的服务实践,方便服务的主体和客体都发生深刻的变化。
(五)开放性。青少年志愿者行动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服务社会,教育青少年,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系统。
第二章 会员
第八条 本校初中部志愿者协会青少年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一)凡已在一中初中部注册的,思想觉悟高的,有志成为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活动;
(三)讲奉献、讲正气,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历史责任感和民族责任感;
(四)热心志愿者工作,自愿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协会机构成员讨论通过;
(三) 由本协会或本协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参加本协会的同学,必须向本协会申请,登记表格,报经青少年志愿者协会公室领导批准,有关手续完善后,方可取得入会资格。
第十条 本协会会员证均由本协会统一管理,会员必须按章办事。
第十一条 本协会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向协会提议规章制度的权利,共同完善协会的各项制度。
(三)会员可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和培训。
(四)有请求本协会青少年志愿者协会帮助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五)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部门工作的权利。
(六)有参加本协会评选先进个人的权利。
(七)有询问和监督本协会的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八)有退出青少年志愿者协会权利。
(九)有遇到困难时可优先得到帮助。
第十二条 本协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一中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和《青少年志愿者服务条例》,接受本协会的领导,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私自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做有损我协会名誉的事。
(四)尊师爱校,勤奋学习,认真学习有关章程,学习有关知识,学习服务技能。
(五)有虚心接受教育,热心帮助本会其它会员的义务。
(六)会员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为协会出谋划策的义务。
(七)关心协会、班集体和同学,积极配合本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本协会与青少年志愿者和被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第十四条 本协会青少年志愿者的服务范围包括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帮助孤残、环境保护等活动。
第十五条 本协会青少年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和实际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青少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统一的青少年志愿者服务标志(本协会青少年志愿者的会徽或志愿者干部工作证)。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学期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七条 本协会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服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捐资人约定的合法方式使用。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八条 机构设置:
(一)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
(二)协会下设六个部门:秘书处、活动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可依具体情况增减。各部门实行自主管理。
(三)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 机构职责:
(一)主席团:
1、研究制定一中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修改制定一中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提议和任免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3、领导一中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工作;
4、根据需要设立专职部门处理相应事务;
5、定期对机构成员进行考察;
6、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7、监督会费的使用;
8、负责协会日常事务。
(二)各部门职责:
秘书处: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传达会议通知;
3、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及时掌握青少年志愿者情况,建立青少年志愿者信息库;
4、做好会议和各项活动的记录;
5、向主席团提交详细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
6、管理会费。
活动部:负责本协会活动的策划,制定每月活动的计划。并根据每次活动要求选拔青少年志愿者,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相关培训。
外联部:负责协会的整体形象设计和大型公益活动的外联,做好协会内外的公关活动,加强社区服务公关,扩展志愿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开辟新的战场,及时向校报、校广播电台或报社等内外媒体通报活动信息。
组织部:负责每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及活动效果的反馈。
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协会各项宣传材料的起草、书写、张贴工作。
第二十条 会长职责:
(一)代表协会向校初中部请示,汇报工作,向校初中部负责;
(二)规划协会发展战略;
(三)召集部长会议;
(四)处理协会日常事务;
(五)全面负责协会各项工作,监督协会各项活动。
第二十一条 副会长职责:
(一)向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二)策划分管部门的发展规划;
(三)向部长会议提交有关协会发展的构想和方案;
(四)督促和指导各部开展工作;
(五)对分管部门部长进行管理和考评。
第二十二条 秘书长职责: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三条 部长职责: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每学期始末,交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一)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二)部长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三)制定各阶段部门工作计划和方案;
(四)向主席团提交详细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
(五)处理本部门各项日常工作;
(六)配合其他各部门开展活动。
第二十四条 副部长职责:
协助部长组织安排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活动的记录。
第二十五条 干事职责:
积极协助本部门完成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志愿活动服务。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协会规章制度,加强协会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对会议、工作、办公等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会议制度:
1、每次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处负责记录;
2、有事无正当理由缺席者,视无故缺席,累计满两次者,将由秘书处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处上交初中部,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4、如因事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秘书处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提交请假条。但次数超过六次者,协会向学校初中部提交审议,将其除名;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处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员补假;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7、会议记录必须送秘书处存档。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协会会长或副会长统筹安排,由秘书长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部长直接对会长负责,会长直接向校初中部主任负责,每项重大活动会长直接向初中部主任申请,由会长统筹安排,部长责任制,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初中部主任申请,经同意后才能进行;
5、部长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协会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二次以上(含二次)者,协会向学校初中部主任提交审议,将其除名;
6、每学期进行协会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协会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协会向初中部主任提交审议,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7、严格执行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办公室制度:
1、各值日人员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因故不能来者,须向秘书处说明原因;
2、进入办公室必须穿戴整洁,言行举止要具有大学生风范;
3、不得在办公室内高声喧闹,及进行其他一切影响工作的活动;
4、接待来访人员均要热情大方;
5、办公室内一切协会资料,只限定本协会的部长及有关人员方可翻阅,秘书处定时整理资料。并收集资料向会长汇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6、协会的一切办公物品不得随意带走或借出,若必须借出必须征得协会会长的同意;
7、保持办公室内的环境整洁。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 协会实行逐级考核制度。会长考核部长,秘书长考核秘书处,部长考核副部长和部内干事,部长、副部长、干事同时也接受主席团考核。
第二十八条 建立内容和时间考核制度,以完成志愿服务的内容和时间作为考核的基本标准。
第二十九条 建立《青少年志愿者量化积分手册》,主要用于青少年志愿者服务情况的纪录。
第三十条 协会所有注册志愿者者由秘书处统一管理和考核。
第三十一条 对本协会青少年志愿者定期进行考评,并将考核情况如实记入“积分表”相应栏目,存入个人组织档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给予除名。
第三十二条 协会秘书处定期在例会上通报考核结果。
第三十三条 协会的成员在服务基地工作不积极者,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取消成员资格(注销注册志愿者资格)。
第三十四条 协会干部工作突出者,优先申报评优。
第三十五条 协会干事工作突出的,优先评优提拔。
第三十六条 普通志愿者工作突出的,优先评优提拔。
第三十七条 协会干部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三十八条 协会成员要遵守校初中部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严重违反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免除一切职务,取消其成员资格,上报校初中部进一步追究。
第三十九条 本校青少年志愿者(会员)每人每学年至少不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的时间,青少年志愿者干部每人每学年至少不少于40小时的志愿服务的时间。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协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警告、赔偿、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并记入档案。
(一)做出有违背本协会宗旨者。
(二)做出有损我协会会员形象者。
(三)不配合或拒绝参加本协会工作者。
(四)期末考试有两科以上不及格者。
(五)受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六)违反本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七)诽谤、威胁别人,打架斗殴者。
第六章 经费
本协会是一中初中部中的学生共青团组织,为了便于本协会更好地开展活动,加强本协会经费的管理,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使本协会朝着为同学服务、奉献社会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现制定经费管理方案如下: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学校初中部的拨款和正当的社会资助等合理的收入。
第四十二条 为使本协会经费开支做到公开和受到监督,每次经费收入都进行核实,然后统一交给相关人员保管。
第四十三条 协会账目由协会秘书长负责监督。
第四十四条 各部门的经费开支必须经会长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且必须及时出示有关证明进行核对。
第四十五条 学期末会长和有关财务人员向会员公开本学期经费开支情况。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六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主席团成员表决通过后报初中部审议批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初中部、青少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4年11月4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