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5 11:31:07浏览次数:3421
关于申报2016年度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的通知
一、 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评选条件
1.本年度主持教科所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其科研课题被教科所鉴定为市级良好以上的 ;
2. 本年度至少有一篇论文(或其他成果)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教科所科研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材料申报要求
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老师请提供2016年度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论文等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7年1月11日前报至老校区、南校区科研处,东校区请报至教务处李文侠老师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谢谢合作!
科研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