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为:

组织机构

魅力一中 辉煌卓著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研处/我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网络心理辅导的通知
科研处

我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网络心理辅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4 12:53:01浏览次数:4719
 

    为了更好引导我校广大师生客观理性看待当前疫情形势,做好个人防护和心理引导,按照省市上级部门有关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网络咨询服务活动,在疫情期间为我校师生及学生家长提供网络心理辅导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服务对象

  我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及相关家属亲友中已出现疑似症状、被隔离或被确认已受感染人员,我校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二、服务形式

  新乡市一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从2月2日起,依托学校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面向本校师生家长,以网络辅导服务为主,开展相关心理帮扶、辅导和救助,提供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咨询服务。
  1.通过专用服务邮箱进行留言咨询。    

  2.通过电话咨询。

  3.通过微信推送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调适的直播讲座或文章。

  三、服务流程

  1.专用服务邮箱

  我校师生及家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有关个人信息和咨询问题发送专用电子邮箱:xxyzfyxlyz@163.com(“新乡一中防疫心理援助”首字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 24 小时内安排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辅导经验的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提供网络心理辅导服务。

  2.电话咨询

  需要电话咨询的,可以拨打我校心理咨询援助热线(15637321982张老师;18238798311李老师或18937350647宋老师)。每次电话咨询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服务时间从2020年2月2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 2:30-5:30。

  四、相关说明

  1.由于当前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本阶段服务的范围仅限于疫情防控方面的心理支持。

  2.网络心理援助服务为一次性服务。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多次服务,应与心理教师进行协商确定之后的辅导时间,原则上总沟通次数不超过 3 次。

  3.本次服务按照志愿精神和心理咨询职业伦理规范,提供网络心理辅导,保障求助者的个人隐私权。若需要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诊断治疗的情况,心理教师将提供转介建议,进一步诊疗由服务对象与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接。

 

 

新乡市第一中学

2020年2月1日

河南省新乡市第一中学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06007185号-1 网站首页站内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