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东校区住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8-19 18:18:32浏览次数:9031
新乡市第一中学始建于1940年,距今已有84年的光荣历史,是首批河南省示范性高中,近年又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全国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并多次获得“河南省文明宿舍”等荣誉称号。
市一中东校区于2012年投入使用,学生公寓建筑面积8467平方米,公寓楼为1栋6层,共有学生寝室195个房间,入住学生人数约1290人,实行公寓化封闭式管理。宿舍每层配有2名管理员,每室配有三联床、空调、卫生间、淋浴间等。
东校区公寓楼自投入使用后,住宿费标准一直是按照豫价费字(1998)269号文件执行,大幅低于目前实际住宿成本。随着人员工资和物价的上涨,现行住宿费标准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倒挂”情况愈加凸显。
为进一步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和提高学生住宿服务质量,根据成本补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市物价部门严格核定实际住宿成本,新的东校区住宿费标准为310元/生.期(新发改收费[2024]225号),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收费。所以,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东校区新高一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10元/生.期。高二和高三年级学生住宿费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学校将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并将致力于进一步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提升住宿服务质量。
新乡市第一中学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