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定为协作共同体建设单位(图文)
发布时间:2010-12-14 08:52:49浏览次数:2245
12月11日“河南师范大学——省级示范高中协作共同体建设启动仪式”在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厅举行,我校李修国校长作为省级示范性高中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
会上,河南师范大学校长焦留成为协作共同体单位代表授牌。我校作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协作共同体单位代表,被授予“协作共同体建设单位”匾牌。
在分组讨论中,李修国校长作为第一组(省级示范性高中校长组)主持人,组织各校校长对研讨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各中学校长充分发表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大会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