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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发布4号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13 16:27:09浏览次数:3503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通告第4号】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整体平稳,但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通告如下:

  一、落实来(返)新人员服务管理措施

  所有来(返)新人员需提前通过“放新办”公众号或电话向目的地的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到新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省外来(返)新人员、以及省内有病例报告地市来(返)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地后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超过48小时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

  (1)境外人员

  境外入新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2’”措施,即返新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返新后落实“7+7‘+2’”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实施“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返)新人员,实施“7+7”措施,即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4次核酸检测(第1、4、7、14天)。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新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3)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以及行程码带*(星号)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2)进行分类管理。

  (4)无本土病例地区人员

  无本土病例地区来(返)新人员,实施自我健康监测7天,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二、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管理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凡进必扫场所码并亮码和查验行程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米线及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并设立门岗及流动哨加以监督,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还需按要求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发现红码、黄码以及带“*”人员,需及时向现住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酒店宾馆、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除执行以上措施外,还要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证明拍照留存。

  新冠疫情防控27类重点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将被赋予黄码。

  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尤其对14天内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向其现住地所属社区(村)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尽早完成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之一。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积极接种加强针,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他人,共同构建全市群体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健康排查、扫码、亮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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